挪用公款罪包括哪些人
湖州吴兴法律咨询
2025-04-23
1.挪用公款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也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它涵盖国家机关从事公务人员、国有公司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人员。
2.受国家机关等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若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而非挪用公款罪。✫✫✫✫✫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挪用公款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涵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人员;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以挪用资金罪定罪。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对主体有严格界定。国家工作人员因其职责和权力涉及公共财产管理,所以在挪用公款方面有专门罪名规制。这几类国家工作人员由于从事公务活动,在接触和管理公款过程中,若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会构成挪用公款罪。而受国家机关等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其挪用国有资金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是以挪用资金罪定罪,这体现了法律对不同主体和行为的精准认定。若遇到涉及挪用公款或挪用资金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挪用公款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含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人员、在国有公司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人员。只有符合这些主体条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才构成挪用公款罪。
2.受国家机关等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而非挪用公款罪。这是因为此类人员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范畴。
3.对于司法实践,应准确界定主体身份,明确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适用界限。司法人员要加强对主体身份审查,防止罪名适用错误。相关单位也应加强对人员管理和教育,提升法律意识,避免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挪用公款罪主体具有特殊性,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此列,他们在国家权力运行等关键领域履行职责。
(2)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也是挪用公款罪主体。这些单位承担着重要的社会和经济职能,此类人员利用职权挪用公款危害较大。
(3)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同样构成该罪主体。这体现了对国有资产延伸保护的原则。
(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也在范围内。但受国家机关等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国有资金,以挪用资金罪定罪,而非挪用公款罪。
提醒: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自律,不可触碰挪用公款红线;涉及相关资金管理委托情况时,准确界定罪名,不同案情需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判断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要先确定犯罪主体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人员。
(二)若主体是受国家机关等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其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应认定为挪用资金罪,而非挪用公款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受国家机关等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若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而非挪用公款罪。✫✫✫✫✫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挪用公款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涵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人员;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以挪用资金罪定罪。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对主体有严格界定。国家工作人员因其职责和权力涉及公共财产管理,所以在挪用公款方面有专门罪名规制。这几类国家工作人员由于从事公务活动,在接触和管理公款过程中,若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会构成挪用公款罪。而受国家机关等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其挪用国有资金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是以挪用资金罪定罪,这体现了法律对不同主体和行为的精准认定。若遇到涉及挪用公款或挪用资金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挪用公款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含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人员、在国有公司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人员。只有符合这些主体条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才构成挪用公款罪。
2.受国家机关等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而非挪用公款罪。这是因为此类人员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范畴。
3.对于司法实践,应准确界定主体身份,明确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适用界限。司法人员要加强对主体身份审查,防止罪名适用错误。相关单位也应加强对人员管理和教育,提升法律意识,避免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挪用公款罪主体具有特殊性,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此列,他们在国家权力运行等关键领域履行职责。
(2)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也是挪用公款罪主体。这些单位承担着重要的社会和经济职能,此类人员利用职权挪用公款危害较大。
(3)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同样构成该罪主体。这体现了对国有资产延伸保护的原则。
(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也在范围内。但受国家机关等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国有资金,以挪用资金罪定罪,而非挪用公款罪。
提醒: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自律,不可触碰挪用公款红线;涉及相关资金管理委托情况时,准确界定罪名,不同案情需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判断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要先确定犯罪主体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人员。
(二)若主体是受国家机关等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其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应认定为挪用资金罪,而非挪用公款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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